本招标项目郑州市石佛水厂改造工程已由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郑发改设【2021】81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020-410172-46-01-033736,招标人为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市财政配套资金35%,企业自筹资金65%,资金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新利官方网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自控仪表系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1.项目名称: 郑州市石佛水厂改造工程-石英砂滤料采购标段
2.2.建设地点: 郑州市高新区翠竹街以北、郁香路以东。
2.3.建设规模:郑州市石佛水厂改造工程建设总投资约40498万元,总占地面积46670平方米(约70亩)核定供水能力为10万m³/d。本项目为该水厂的石英砂滤料采购。
2.4.交货地点:按照招标人要求送货至本工程施工现场。
2.5.生产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后25天内完成生产;在接到招标人送货通知后30天内将货物送至施工现场;具备进场施工条件后,接招标人或监理人书面通知后15天内完成铺装工作。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用户需求书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2.7.质量保证期:自铺装、冲洗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2.8.安全要求:建立并保持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9.本次招标范围:郑州市石佛水厂改造工程砂滤池及炭滤池石英砂滤料及砾石的生产制造、供应、铺装、检测和其他所有相关服务。
2.10.合同估算价:约130万元。
3.1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为从事石英砂滤料及砾石生产的生产制造商或经销商;须具有省部级卫生部门的检测报告,省级滤料质量检测报告,并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01月01日至今须具备至少一项市政工程8万吨/日及以上规模石英砂滤料及砾石的供应、铺装的供货业绩,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投标(合同未显示规模的需提供业主证明)。
3.3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0-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实际成立年份为准,提供对应年份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最近三年内(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企业自行出具加盖投标人企业印章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2)①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出具承诺);②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企业、查询法定代表人,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投标人须出具2021年4月1日以来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的承诺书(企业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企业印章)。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网页截图,查询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查询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截图须显示股东及出资信息,若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完善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于2024年5月9日至2024年5月29日,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凭企业CA锁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尚未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的,请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查阅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或“CA及签章办理流程”中《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tzgg/20200612/9db87633-2aec-4d6f-b692-a167ec8c11d6.html),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并完成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
4.2本项目不收取招标文件费。
5.投标文件递交
5.1 加密投标文件(.ZZTF格式)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上传投标文件菜单。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24年5月30日10时00分,开标地点为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电子交易平台,开标室为A区第五开标室。
5.2投标人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上传经CA锁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ZZTF格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编辑电子投标文件时,须用法人代表CA密钥和企业CA密钥进行签章制作,最后一步生成电子投标文件(.ZZTF格式和.nZZTF格式)时,只能用本单位的企业CA密钥。
5.4.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远程开标大厅的网址(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BidOpening/)。投标人应登陆远程开标大厅远程解密,无需到开标现场。不见面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根据手册要求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
说 明:
1.投标人必须使用Microsoft Edge浏览器进行网上招标文件下载。选择CA证书登录方式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招标文件下载等操作。
2.本项目将实行电子开标,请投标人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 首页“办事指南”栏目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版)”及“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操作手册-投标文件制作手册”,安装工具软件后,使用“文件查看工具”打开招标文件认真阅读。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版)”。
3.由于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投标签到,无需递交任何纸质资料或证明,无需交纳原件(投标文件中应附清晰的复印件或扫描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请投标人务必按照《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V1.0》的要求设置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电脑环境,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签到失败、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人应在开标前一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中进行电子签到,开标时间到了之后就不能签到。未在开标时间前签到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退回。投标人可在开标时间之后系统内观看开标过程。
6.投标人应在解密时间内插入CA锁,输入密码,进行解密,解密时间已到不可解密。如果在解密时间内解密失败,可再次解密。未按时解密的单位,投标文件将被退回。
7.投标人应在开标当天及时关注本单位的情况,如遇问题,请拨打技术服务单位(国泰新点电话:4009980000)。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在线》网站上同时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招标人: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中原中路67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371-67695370
传真:0371-67695888
招标代理机构:新利官方网站
联 系 人:郭利鹏 沈金标
电话:0371-85512909-813
传真:0371-85512909
邮箱:zhyaxmglzxyxgs@163.com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中州大道1188号置地广场3号楼12层
监督部门: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高新区科学大道与创新大道交叉口
电话:0371-61510307
传真:无
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