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利官方网站受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规划市政建设环保局委托,就2018年度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工作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2018年度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工作
1.2采购编号:郑港财采磋商-2019-24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2.1采购范围:2018年度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工作。
2.2预算金额:30万元
2.3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合同约定内容。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须包含环保相关技术咨询等相关内容,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环保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日期: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8月27日9时00分至2019年9月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凭CA数字证书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并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CA数字证书办理及诚信库申报相关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诚信库申报须知》。
4.2 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300元/份,递交响应性文件时现场缴纳。
五、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5.1供应商需要递交电子响应性文件及纸质响应性文件。
5.2响应性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9月10日9:30时(北京时间)。
5.3电子响应性文件及纸质响应性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开标室。
5.4电子响应性文件及纸质响应性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性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的媒体
本次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期发布。
七、本次采购项目联系事项
采 购 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
规划市政建设环保局
联 系 人:边女士
联系电话:0371-67129921
地 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金港大道与星港路交叉口东100米路北
代理机构:新利官方网站
联 系 人:姚先生
电 话:0371-58531990
地 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东风南路与商鼎路交叉口升龙广场3号楼B座15层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