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十八大街(宋城路-魏都路)道路及附属泵站工程-排水工程、开封市魏都路(二十大街-十三大街)道路工程-十六大街至十八大街污水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开封市十八大街(宋城路-魏都路)道路及附属泵站工程-排水工程、开封市魏都路(二十大街-十三大街)道路工程-十六大街至十八大街污水工程,已由开封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2018-410211-78-03-077289/077290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开封市集英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新利官方网站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开封市十八大街(宋城路-魏都路)道路及附属泵站工程-排水工程、开封市魏都路(二十大街-十三大街)道路工程-十六大街至十八大街污水工程
2.2招标编号:ZHYA-2020-001
2.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4项目概况:十八大街(宋城路-魏都路)项目主要建设南北走向道路,红线宽度50米,道路长度1515米,属于城市主干道;魏都路(十三大街-二十大街)项目主要建设东西走向道路,红线宽度60米,道路长度3385米,属于城市主干道。
2.5项目总投资:该项目总投资额约3550万元;
2.6建设地点: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十八大街、魏都路;
2.7计划工期:
施工标段:90日历天;
监理服务期限:随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2.8工程质量:合格
2.9招标范围:
施工标段: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
监理标段:施工阶段及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
2.10标段划分:两个标段
施工标段:开封市十八大街(宋城路-魏都路)道路及附属泵站工程-排水工程、开封市魏都路(二十大街-十三大街)道路工程-十六大街至十八大街污水工程施工;
监理标段:开封市十八大街(宋城路-魏都路)道路及附属泵站工程-排水工程、开封市魏都路(二十大街-十三大街)道路工程-十六大街至十八大街污水工程监理;
3.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未在其它在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自行承诺);施工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至少一个已完工的合同金额不低于2500万元的市政道路建设项目,须提供业绩证明;拟派项目经理须提供自2017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已完工的合同金额不低于2500万元的市政道路建设项目业绩,须提供业绩证明。(业绩证明需提供中标公示(网页版)、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项目经理业绩与企业业绩可以为同一业绩。)
3.2监理标段: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派项目总监同期在其它在建施工项目担任项目总监最多不得超过3项(含本次),提供承诺书。若查询拟派项目总监同期在其他在建施工项目中担任项目总监超过3项(且投标人未同时提供建设单位和行政监督部门有效的变更备案证明资料),或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的,一经核实,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追究其法律责任。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监理过至少一个已完工的投资额不低于2500万元的市政道路建设项目,须提供业绩证明。拟派项目总监自2017年1月1日以来监理过至少一个已完工的投资额不低于2500万元的市政道路建设项目,须提供业绩证明。(业绩证明需提供中标公示(网页版)、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拟派项目总监业绩与企业业绩可以为同一业绩。)
3.3投标人其他要求:
3.3.1财务要求:2016、2017、2018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状况(提供2016、2017、2018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审计报告)。
3.3.2社保要求:投标人应提供项目经理/项目总监、施工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本单位社保证明(应提供2019年7月1日以来至少连续六个月社保证明,新聘用的人员从聘用之日算起)。
3.3.3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禁止参与该项目投标需提供网上查询截图(查询对象包含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施工技术负责人);投标人不得存在其他不良行为记录,需提供承诺书(不良行为纪录指2017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建筑市场各主体违反有关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或强制性标准,经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后受到的行政处罚)。
3.3.4投标人近三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需提供承诺书,承诺对象(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施工技术负责人)。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3月30日09时00分至2020年4月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应注册成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 CA密钥,凭CA密钥登录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kfsggzyjyw.cn)会员系统,按要求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3、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在“组件下载”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4、请投标人时刻关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公司CA密钥推送消息。
4.5、CA密钥办理关注中心网站-工作动态-重要通知相关内容。
4.6、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前提交一定数量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数额为项目估算价的2%,由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收退,具体数额详见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0年4月20日09时50分(北京时间);
5.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5.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到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人按开标程序解密投标文件。
6. 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开封市集英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开封新区八大街与汉兴路交叉口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1-22771518
代理机构:新利官方网站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东风南路与商鼎路交叉口升龙广场3号楼B座
联系人:申先生
联系电话:0371-58609926
行政监督部门:开封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