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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物联网监管系统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0-06-09浏览量: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物联网监管系统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物联网监管系统建设项目

二、采购采购项目编号ZHYA-2020-002

三、项目预算金额:18万元;

四、采购需求

4.1采购内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物联网监管系统建设项目;

4.2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质量、安全及技术规范、规程、标准要求;

4.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4交付期: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安装调试完毕;

4.5标包划分:一个标包;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国货等政府采购政策。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6.1供应商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6.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7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栏目中有失信等负面信息的供应商,将拒绝其报名参加本项目;

6.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八、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8.1时间:2020年6109时00分至2020年616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8.2方式及费用:现场领取或邮寄,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300元/本;

8.2.1现场领取文件时缴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费,并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投标时提供)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投标时提供),同时提供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领取地点同开标地点一致

8.2.2邮寄方式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潜在供应商应将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投标时提供)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投标时提供)和企业的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原件扫描件)发送至公司邮箱(zhonghaiyuan_2018@163.com,注明联系人、联系地址和电话),届时将邮寄竞争性磋商文件至指定地点,但应先缴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费。

九、投标截止时间 (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9.1响应性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为2020年6239:30(北京时间);

9.2响应性文件的递交地点:郑东新区东风南路商鼎路交叉口升龙广场3号楼B座1026室;

9.3逾期递交的响应性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10.1开标时间:2020年6239:30(北京时间);

10.2开标地点:郑东新区东风南路商鼎路交叉口升龙广场3号楼B座1026室;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及磋商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与《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同期发布。

磋商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规划市政建设环保局

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方式:0371-86190579

代理机构:新利官方网站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东风南路与商鼎路交叉口升龙广场3号楼B座

联系人:申先生

联系方式:0371-58609926  

发布人:新利官方网站

发布时间:2020年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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