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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龙港办事处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18浏览量: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郑港财采磋商-2024-85

2、采购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龙港办事处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1104

5、评审日期:20241115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址

中标金额

单位

郑港财采磋商-2024-8501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龙港办事处委托经营机关食堂餐饮服务,以每人每月不超过390.00元的用餐标准为本办事处约130名职工提供早、中、晚三餐服务及公务工作餐饮服务

郑州东美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龙港办事处八岗村府前街1号

1215800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龙港办事处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龙港办事处委托经营机关食堂餐饮服务,以每人每月不超过390.00元的用餐标准为本办事处约130名职工提供早、中、晚三餐服务及公务工作餐饮服务

采购人提供就餐及后厨场地、厨房主要设备,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餐饮服务并接受采购人的管理与监督

2年

满足服务要求并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三、评审专家名单

王红燕、赵靖霞、张洪涛(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的《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规定的“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收费金额:19589.60元

、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为:89.33分。

2.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龙港办事处

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龙港办事处

联系人:张洪涛

联系方式:137836299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新利官方网站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中州大道1188号置地广场3号楼12层63号

联系人:罗志、陈路平

联系方式:0371-85512909-8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志、陈路平

联系方式:0371-85512909-807


公司总部地址
ADD:zhyaxmglzxyxgs@163.com
E-mail: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鼎路升龙广场3号楼B座
TEL:0371-58609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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